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规定
2025-01-18 02:35:12注册消防工程师的继续教育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继续教育的对象和方式
对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未超过70周岁。
方式:可以通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进行在线学习,同时省级消防救援机构可以采取实操培训集中面授等多种形式开展补充教学。
继续教育的课程和时间
课程内容:包括消防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消防技术标准、消防安全管理等。
时间要求:注册消防工程师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应当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对于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逾期未申请的,应当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达到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继续教育的考核
考核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培训的人员需完成课后测试,测试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记为合格。连续三次测试未达到80分的,需重新参加该科目的继续教育至测试成绩合格。
继续教育的组织和管理
公安部消防局负责全国注册消防工程师的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制定继续教育规划和计划。
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可以委托教育培训机构实施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的证明
对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实施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出具证明材料。
建议注册消防工程师应按时参加继续教育,确保自身知识和技能的更新与提升,以符合相关规定和实际需求。
